亞心網訊 (通訊員 鄭洪騫)3月31日,奎屯市工商局查結一起利用廣告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案,對當事人黃某處以10000元的行政處罰。
  經查,當事人黃某於2014年3月從江蘇某製藥有限公司以16元的價格購進“男特安前列舒樂片”藥品40盒進行銷售。為擴大市場銷量,獲取經濟利益,當事人黃某印製內容有:“百萬患者康復心聲,國藥專利配方名不虛傳,他們的老前列腺炎都好啦,國藥提速袪病根,30天重獲新生”等內容廣告,雇人在奎屯市區進行派發。對該藥品誇大功能主治範圍、性能、用途、療效等進行虛假宣傳。被奎屯市工商局查獲時,當事人以32元每盒價格銷售25盒。
  當事人黃某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。奎屯市工商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,對當事人處以10000元行政罰款。
  (編輯:王建隆)  (原標題:奎屯市工商局查結一起虛假宣傳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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