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28日發佈《關於深入推進高等學校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意見》,提出加強高等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,其中特別指出,要加強學校資產和校辦企業監管,禁止院(系)、教師違規利用學校資源興辦企業,杜絕“一手辦學、一手經商”現象。
  教育部明確提出,要加強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,理順資產管理關係,嚴防借改革之機侵吞國有資產、牟取私利。加強投資管理,認真履行學校作為直接出資人的管理職責,依法對投資效益進行考評。加強對附屬醫院、附屬學校等高等學校直屬單位管理,理清權屬關係,創新體制機制,消除腐敗隱患。建立教育部直屬高校國有資產考評指標體系,發佈年度資產發展報告,切實加強國有資產、對外投資專項審計。對因管理不善、監管不力、失職瀆職造成學校重大經濟損失的,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  同時,《意見》提出,要健全學校採購管理體制,實行採管分離。完善學校採購監管制度,重點加強對學校自行組織的採購活動的管理和監督。強化對附屬醫院大型醫療器械耗材和藥品採購等環節的有效管控。完善採購內控機制,對採購預算、採購程序和採購結果等實施動態監管,科學構建評標專家庫。嚴禁在採購活動中違規收受回扣、手續費,嚴厲查處商業賄賂案件。新華社  (原標題:杜絕高校“一手辦學、一手經商”現象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g02bgtkq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